11月5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
公告指出,本办法适用于按照集中式管理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全链条管理,包括资源调查、规划时序、项目谋划建设及监督等方面。绿电直连配套电源项目、“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光伏发电改造升级等项目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管理。 全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按照“统筹规划、有序实施、公平公正、优质高效”原则推进,确保全省绿色低碳目标实现。省市县各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要求,各司其职,做好风光资源开发利用,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公正参与竞争性配置工作,推动项目建设依法依规顺利实施。各市、县(市、区)应根据全省风电和光伏发电发展需求,优化调整产业发展规划,将有关空间需求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释放更多风光可开发资源。
电网企业应承担电网建设发展和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的主体责任,结合全省和各市、县(区、市)风光资源分布情况和规划发展目标,按照适度超前、网源协同的原则,加强项目配套电网工程规划布局,统筹调峰能力建设和资源利用,保障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发展需求。
原文见下:
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
为促进我省风电、光伏发电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快新型能源强省建设,我委起草了《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结合风电光伏发电行业发展、《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以及合法性合理性等内容,积极提出意见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2月5日,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电子邮箱:nyjxnyc@hbdrc.gov.cn
信函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55号省发展改革委新能源处,邮政编码:050000.邮件标题请注明“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电话:0311-88600314
感谢您的参与与支持!
附件: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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