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方案提出,到 2027 年,全省新型储能实现规模化建设,源网荷侧新型储能多种应用场景不断拓展,新型储能发展从“单兵作战”向“集成应用”转变,市场机制、商业模式基本健全成熟。新型储能对促进新能源消纳的支撑作用初步显现,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大幅提升。力争全省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600万千瓦以上。
其中还提到,合理配置电源侧新型储能。在松辽清洁能源基地、黑龙江东部清洁能源基地配套建设新型储能,平滑新能源外送出力曲线,提升基地新能源项目并网友好性。推动省内集中式新能源项目风光气储等互补开发,鼓励新能源企业建设系统友好型“新能源+储能”电站,增强分布式新能源自调节能力。支持正常运行、退役或停产的燃煤、生物质电厂高效利用资产,依托既有厂址和输变电设施建设新型储能。
充分利用峰谷分时电价机制,聚焦工业园区、重大产业项目、算力中心、光储充放一体化充电站、分布式光伏、5G 基站等终端场景,实现储能和负荷的深度融合。发挥新型储能集成融合零碳园区、绿电园区的支撑性作用,探索创新绿电直连、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车网互动等应用模式,系统提升负荷调节能力。研究推广聚合新型储能、可间断负荷等参与需求响应。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各市(地)发展改革委,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有关储能企业:
为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黑龙江省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实施方案(2025-2027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黑龙江省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实施方案(2025-2027年)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18日






玻璃工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