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的气密性能是指门窗在正常关闭状态时,阻止空气渗透的能力。
1 气密性能分级及要求
建筑门窗气密性能以单位开启缝长空气渗透量q₁或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q₂为分级指标,分级为1级至8级。门窗的气密性能指标即单位开启缝长或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分为正压和负压下测量的正值和负值。门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指标值绝对值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气密性能分级

注:第8级应在分级后同时注明具体分级指标值。
具有气密性能要求的外门,其单位开启缝长空气渗透量q₁不应大于2.5m³/(m·h),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q₂不应大于7.5m³/(㎡·h);
具有气密性能要求的外窗,其单位开启缝长空气渗透量q₁不应大于1.5m³/(m·h),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q₂不应大于4.5m³/(㎡·h)。
地弹簧平开门和其他无下框的门不做气密性能要求。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外门窗及敞开式阳台门应具有良好的密闭性能。
严寒地区外门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6级。
寒冷地区1~6层的外门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4级。7层及7层以上不应低于6级。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1~6层的外门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4级,7层及7层以上外门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6级。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1~9层外门窗的气密性能不应低于4级;10层及10层以上外门窗的气密性能不应低于6级。
公共建筑10层及以上建筑外门窗的气密性不应低于7级;10层以下的建筑外门窗的气密性不应低于6级。
2 气密性能设计
铝合金门窗的气密性能设计指标应根据建筑物用途和要求确定,同时,因铝合金门窗的气密性能会影响铝合金门窗的保温性能,所以,尚应符合建筑物所在地区建筑热工与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具体规定。
妥善处理好铝合金门窗玻璃镶嵌以及框扇开启缝隙的密封,是提高铝合金门窗气密性能的重要环节。因此,应合理设计铝合金门窗的构造形式,提高铝合金门窗缝隙空气渗透阻力。
(1)采用耐久性好并具有良好弹性的密封胶或密封胶条进行玻璃镶嵌密封和框扇之间的密封,以保证良好、长期的密封效果。
(2)推拉铝合金门窗采用毛条密封时,宜选用毛束致密的加片型毛条。
(3)密封胶条和密封毛条应保证在铝合金门窗四周的连续性,形成封闭的密封结构。
(4)铝合金门窗构件连接部位和五金件装配部位,应采用密封材料进行妥善的密封处理。
(5)增加中间密封结构,采用多道密封结构的铝合金门窗。
(6)采用多点锁闭五金系统,增加框扇之间的锁闭点,减少在风荷载或其他外力作用下框扇杆件变形而引起的气密性下降。
另外,铝合金门窗框与洞口墙体间的装配缝隙和构件间的装配缝隙也应进行妥善密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