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国家能源局发文明确光伏发电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项目备案权力由国家下放到地方。
核准制需要投资业主在规定期限内落实资源、用地、电网接入及消纳、经济可行性等条件后,才能申请核准。而备案制相对流程简单,只要做登记和备案即可。
7月25日,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营口地区的分布式光伏进行了叫停,一是暂缓全市新增分布式电源项目备案工作。二是在此文件发布后,市供电公司暂缓受理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申请,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近来,暂停备案已经不是什么稀罕事了,全国多地相继发出整顿分布式光伏市场的信号,其中就包括包括暂停备案、强制配储等,河南、辽宁和湖南等地还有政策出台,全力整顿当地分布式光伏市场。
5月30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对《关于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强调,不得增加备案前置条件,不得以居民名义变相贷款。
6月8日,沈阳市辽中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紧急通知》。指出,部分镇(街道)存在企业“化整为零”以自然人身份申请备案、超范围建设等不符合文件要求以及在未取得备案手续情况下,开工建设至验收并网的现象,故限期整改一个月。在限期整改期间,暂停自然人光伏项目备案。
7月10日,湖南洞口县发布关于转发《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日开发建设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自7月31日以后严格控制以自然人申报分布式光伏并网。
这些政策的相继出台无疑是给如日中天的光伏事业泼了一盆凉水,一时间众说纷纭,究竟事出有因还是“一刀切”?或许在广东省的谣言与辟谣中可以看出头绪。
圈而未建,备案规模远超可接入规模
月初,业内流言:广东省将暂停地面集中式光伏、陆上风电立项(备案、核准)工作。同时,已立项未开工的集中式光伏、陆上风电项目暂缓开工。
后广东省能源局新能源处对此回应称,并非暂停立项,只是建议企业先不要新增备案和核准。“没有说‘一刀切’不给做。如果企业一定要去核准备案,会和企业说明清楚项目开工后可能存在的问题,如:项目是否能盈利等,而企业能否承担相应风险,需要自身去考量。”
据小盒子了解发现,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传出这样的“谣言”。去年,广东发改委就曾严厉指出当地光伏行业发展出现的问题,引发一阵波澜。
去年4月,广东发改委下发《关于规范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核查地面电站情况。
《通知》指出,广东省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规模急剧增长,累计已超过9000万千瓦,与每年实际开工和新增并网规模严重背离,也与广东省资源条件不符,并出现跑马圈地、倒卖土地资源、恶性竞争等一系列问题。
与之相比较的是,截至2022年上半年,广东省累计光伏装机容量为1180万千瓦。
根据广东省电网公司发布的《 2023-2025年各地市新能源可接入容量预测分析(2023年第一季度)》,统筹考虑全省新能源已批在建项目、电力负荷预测、电网规划等情况,2025年底,广东省可计入全部新能源容量(含陆上风电、海风、集中光伏、分布式光伏)为93.7GW。

而根据广东省发改委统计,2021、2022年两年,广东省备案的集中式光伏电站规模就高达102GW。其中,茂名、梅州、清远等3市备案规模均已超过1000万千瓦,肇庆、河源、惠州、汕尾等4市备案规模均已超过600万千瓦,远超当地消纳空间。

除了暂停备案外,近两年多地暂缓光伏并网,梳理当地光伏项目,核查详细信息,公布一批又一批风光项目废止名单,清退全国“圈而未建”新能源发电项目,主动给新能源项目“降温”。
5月8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对阳曲县蔚蓝凌井店等19个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拟废止公示(第二批)》。文件指出,将对2021年及之前项目单位投资不积极、确定无法建设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进行了梳理,拟将阳曲县蔚蓝凌井店等19个总规模100.8万千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予以废止,并进行公示。
消息一出,引发行业热议。
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下半年至今,山西、陕西、安徽、江西等地陆续公布最新风光项目废止名单,拟废止的项目总装机规模已超过1000万千瓦,全国“圈而未建”新能源发电存量项目清退速度明显加快。
用地红线,屡禁不止
除了“圈而未建”的问题,国内光伏市场还面临土地消纳不足和侵占农业用地等问题尚待解决。
光伏发电需要大量的土地来布设光伏电站,但由于土地资源有限,很多地区无法满足光伏项目的需求。此外,一些光伏电站为了获取更多土地,可能会侵占农业用地,导致农业生产受到影响。
本月有山西网友在乡村走访时发现,成片的耕地被光伏发电项目占用,所在农村放眼望去,几百亩耕地上架起了密密麻麻的光伏发电设施,有的正在打桩,有的已铺上光伏板,而底下的耕地早已荒废,无人管理。
今年三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不仅出台更清晰的用地分类管理规定,也提出了更为详细的管理要求,为接下来光伏发电项目的用地管理提供了切实有依的政策基础。
光伏电站侵占用地问题在全国各省均有不同程度显露,各省政府已经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加强管理和监督,保护农田和生态环境的合法权益。
其中,广东省着力解决光伏发电项目有关用地、接入送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倒卖资源、不正当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光伏方阵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用地单位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国有土地权利主体、当地乡镇政府签订用地与补偿协议,报当地县级自然资源和林草主管部门备案。

质量造价,组件功率虚标
攘外必先安内,如果说用地圈地问题是建设光伏项目的外在前提,那么电站工程质量问题就是不可忽视的“内在”。
在激烈竞争的大环境之下,企业往往会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无底线的降低成本、内卷降价,成为部分光伏企业的无奈选择。往往由此滋生产品质量问题、组件功率虚标、不正当竞争等等种种行业乱象。
质量不良已经是老生常谈,电站设计问题不合理或存在缺陷,可能导致电站在运行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组件、支架等材料质量问题直接影响其性能和寿命,如果使用劣质材料或者材料质量不达标,可能导致电站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损毁;电站施工质量也是重中之重,一旦施工过程中存在疏忽、不合规或不规范的情况,可能导致电站在运行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
2022年3月4日,保定出现强风和浮尘天气。有部分区域的风力比较大,一户村民在屋顶安装的太阳能发电板,遭遇大风“强拆”,几乎完全被毁坏,目测损失至少十几万元。
2022年4月30日,露笑科技发布“关于内蒙古通辽光伏电站遭受损失的进展公告”称,此前公司58.62MW 电站遭受极端天气暴雪影响,出现大棚不同程度坍塌,导致损失金额预计为 7,307.65 万元。
2022年6月份,河北、山东等地发生强对流天气也导致几百户光伏电站被掀翻,现场一片狼藉,投资者损失严重。
除此之外,较少被提及的还有组件功率虚标。
什么是组件功率虚标?在电池转换效率(衡量太阳能电池将光能转化为电能的能力)为23%的情况下,166mm、182mm电池片单片功率分别为6.31W、7.59W,假如都使用6×10版式,组成约378W、455W单块组件,单块182mm组件功率可较166mm组件提升约20%。采用大尺寸电池片,组件功率自然会有明显提升,这种不属于组件功率虚标。
不过,如果原本只有450W功率组件被标成455W组件出售,就相当于多卖5W。如果按照2元/W的单价成本,则客户将为这并不存在的5W多付每块10元的组件成本。
组件功率差异现象和市场检测机构较多、标准未及时统一有一定关系。对于还在成长中的光伏市场来说,确保光伏产品的质量至关重要。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光伏产品的监管,建立严格的质量检测和认证体系,确保产品符合标准和规定。
最后
常言道,欲速则不达,随着我国新能源产业迈上快车道,技术和市场中的不足逐渐暴露,“圈而不建”、土地资源侵占、坍塌事故等现象时有出现。为避免资源浪费,推动新能源发电项目有序发展,多地能源主管部门发文表示将加强项目监管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实施项目动态管理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与其忽视问题,盲目追求产业发展,不如暂缓脚步,正视现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改善和解决问题,只有这样,光伏产业才能持续健康发展,为可持续能源的推广和应用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