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PV-2005)统计,12月份国家及地方共发布60条光伏政策!其中国家出台政策10条。地方出台政策50条,安徽、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湖北、吉林、江苏、江西、内蒙古、宁夏、山东、山西、上海、四川、云南、浙江、重庆等21省市的光伏政策有新的变动。
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PV-2005)关注到,12月2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新版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要求不得将强制配套产业或投资、违规收取项目保证金等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值得注意的是,文件提出电网企业建设确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光伏电站配套电力送出工程,允许光伏电站项目单位投资建设。
另外,12月1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提出建设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
12月份,地方共有21省市出台光伏相关政策50条。
其中:
光伏竞争性配置/光伏建设方案(14条):山西4条,甘肃定西市2条,湖北、江西、山西吕梁市、贵州、甘肃陇南市、甘肃武威市、山东、江苏各1条;
光伏补贴(1条):广东深圳市1条;
光储/源网荷储(4条):浙江舟山普陀区、广东肇庆高新区、内蒙古、重庆市铜梁区各1条;
BIPV(2条):广东湛江市、浙江绍兴市各1条;
光伏项目管理/建设/申报/用地(6条):浙江、浙江海宁市、广东佛山顺德区、广东深圳市、贵州黔南州、山东各1条;
光伏规划/指导意见(9条):吉林、四川、浙江嘉兴市、浙江瑞安市、安徽铜陵市、云南、宁夏中卫市、宁夏、广东惠州博罗县各1条;
其他政策(14条):吉林辽源市2条,四川、四川巴中市、河南郑州市、安徽、宁夏、上海、云南、广西、河北、福建、山东、内蒙古各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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