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官网刊发该委与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等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规范相关管理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旨在纠正湖南省各地此前在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领域存在的若干问题,从规范后续发展的目的出发,对分布式光伏的推广应用涉及的政府、电网、项目承担单位、用户等主体提出了明确要求。
计划要在湖南省开展分布式光伏业务的企业,必须认真阅读《通知》,理解政策文件中不同业务采用的差异化措辞的背后,有着怎样不同的政策思路,才能少走弯路,不走错路。
3部门在《通知》中将湖南省光伏项目划分为集中式光伏和分布式光伏等两种,分别给出了明确的定义,其中——
分布式光伏包括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工商业地面分布式光伏、户用自然人光伏、户用非自然人光伏4大类。
……
集中式光伏电站,除以上4类光伏电站之外的所有光伏电站。
对上述4类分布式光伏,《通知》明确给予了不同的优先级,以及对应的政策支持力度。

在湖南省发改委等部门的规划里,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是被优先鼓励发展。为此,《通知》提出2点鼓励和1个要求——
鼓励企业提高分布式光伏电站自发自用电量比例;
鼓励地方政府牵头,利用党政机关、学校等公共建筑统筹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
要求各类产业园区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建设。
不仅如此,对于政府统筹建设的电站,《通知》更是豁免了“年用电量(或预测用电量)不低于所建电站发电量50%”的硬性指标。
对居民自建光伏电站的,《通知》持鼓励态度,要求电网企业“全力保障”,提供一站式服务。
对于户用非自然人光伏电站,《通知》持支持(但不鼓励)态度,明确提出开放容量不足时,可暂缓受理户用非自然人光伏电站。
对于工商业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通知》暗示企业别再从事开发——
此类电站建设应严格遵守用地、用林相关政策要求。
之所以对它严格要求,是因为此前有项目单位以“地面分布式电站”名义进行过违规备案。《通知》堵死了此类项目后续发展的空间,要求地方政府应立即取消项目备案,电网企业不得受理其接网;对已开工且取得电网接入批复的项目,《通知》明确,会在下一步建设方案项目调整或申报时,对违规项目相关企业采取一定限制措施。
《通知》对4类分布式光伏的定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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