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河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民用建筑门窗工程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为强制性标准,部分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将按照京津冀三地互认共享的原则,由三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是国内首个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的门窗标准。
该标准正式发布实施后,北京地区居住建筑外门窗的传热系数限值为1.1W/(㎡·K),天津及河北地区限值为1.5W/(㎡·K),京津冀区域内超低能耗建筑外窗传热系数限值为1.0W/(㎡·K)。
居住建筑外门窗的传热系数限值
等级 | 传热系数K[W/(m2·K)] | 适用范围 |
A | 1.0 | 京津冀区域内超低能耗建筑外窗 |
B | 1.1 | 北京地区外窗、阳台门(窗)和屋面天窗 |
C | 1.5 | 天津及河北外窗、外门和屋面天窗 |
D | 2.0 | 京津冀区域楼宇门 |
该标准对门窗材料的一般规定中,要求超低能耗建筑门窗用玻璃材料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居住建筑及寒冷地区公共建筑门窗用玻璃传热系数Ug≤0.8W/(m²•K),河北严寒C区公共建筑门窗用玻璃传热系数Ug≤0.6W/(m²•K);
2.居住建筑门窗用玻璃的太阳能总透射比g≥0.35;
3.居住建筑门窗用玻璃的光热比不宜小于1.25;
另外,该标准对玻璃又作出如下具体要求:
3.3.1 门窗用平板玻璃原片应为浮法玻璃,也可使用浮法玻璃与加工玻璃(如钢化、夹层、镀膜等玻璃制品)组合制成中空、真空玻璃等产品。各种玻璃产品均应符合相应现行标准的规定,玻璃的品种、厚度及最大许用面积应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的规定。
3.3.2 玻璃原片应符合《平板玻璃》GB 11614标准中一等品及以上的规定,超白浮法玻璃原片尚应符合《超白浮法玻璃》JC/T2128标准的规定;
3.3.3 中空玻璃的间隔层厚度:两玻中空(真空玻璃除外)不应小于12mm,三玻或四玻中空不宜小于9mm。
3.3.4 中空玻璃露点温度应≤-40℃,中空层内充惰性气体时,其惰性气体含量(V/V)不应小于85%。
3.3.5 隐框和半隐框窗用中空玻璃应采用丁基密封胶和硅酮结构密封胶。
3.3.6 真空磁控溅射法生产的低辐射镀膜中空玻璃合片时,应去除玻璃边部与密封胶粘接部位的镀膜,低辐射镀膜膜层应位于中空气体层内,每个腔体内镀有Low-E膜的面数不宜超过1个,真空玻璃Low-E膜面的位置应在真空腔内。
3.3.7 门窗用夹层玻璃应符合《建筑用安全玻璃第3部分:夹层玻璃》GB 15763.3标准的规定。
3.3.8 有耐火完整性要求的外窗应采用防火玻璃,其性能应满足《建筑用安全玻璃第1部分:防火玻璃》GB 15763.1相关规定。如原片采用硼硅酸盐玻璃尚应符合《硼硅酸盐平板玻璃》JC/T 2451的相关规定。
该标准主编单位为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北省建筑门窗幕墙行业协会、河北奥润顺达窗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