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2logohttp://www.chinaglassnet.com
1902tophttp://www.chinaglassnet.com/magazine/2023323/44970.html
首 页 专题报道 热点新闻 玻璃期刊 市场动态 统计数据 企业资讯 国际动态 玻璃专利 技术交流 标准规范 政策法规 建筑玻璃 电子玻璃
上市公司 高技术玻璃 门窗幕墙 汽车/高铁 经济资讯 辅材与设备 低碳/绿色 太阳能 建筑/房地产 知识窗 会展信息 供求信息 企业黄页 关于我们
如何理解超低能耗建筑?
类别:低碳绿色  日期:2020-3-25  来源:门窗城  点击率:7608  打印 关闭

 

随着城市的迅速崛起和世界经济快速发展,人们有更多的精力和经济去追求更好的居住环境。

    然而,由于居住人口密度增加,电器、车辆、工厂的碳排放带来了一系列空气质量和能源消耗问题。
   

能源产出与能源消耗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建筑能耗伴随着建筑总量的不断攀升和人们对居住舒适度要求的提高,呈急剧上升趋势。
   

在如此严峻的时代背景下,被动房建筑的相关技术迅速迭代成熟,凭借其超低建筑能耗和提供人们舒适的居住环境,成为了国家支持、开发商热衷、购房者首选的市场宠儿,甚至被称为当下居住环境的终极形态,成为了建筑节能行业最热门的话题之一。
   

指标一:能源消耗需求
 

被动式房屋首先是能耗需求极低房屋,能耗需求规定使得被动房从源头设计,就是使房屋本身有着极低的能耗需求。
 

1、房屋单位面积的年采暖需求Qh≤15 kWh/(m²·a) ;2、房屋单位面积的采暖负荷qh≤10 W/m²;3、房屋单位面积的年制冷需求,Qc≤15 kWh/(m²·a) ;4、房屋制冷的冷负荷qc,max≤20 W/m²;5、房屋单位面积年一次能源总需求EPT≤120 kWh/(m²·a)。
 

被动房的能耗量是用一次能源来表示,一次能源是在自然界中以原有形式存在的、未经加工转换的能量资源,又称天然能源,如原煤、石油、天然气等。
 

当某种建筑用能换算成一次能源时,需要考虑该种能源在开采、运输和加工转换过程中的能源损失。
 

这些规定不但限制了房屋的采暖能耗,也限制了房屋制冷能耗;并将被动房同一些所谓的低能耗的建筑区分开来。
 

譬如,某些零能耗建筑或超低能耗建筑本身的能耗需求很高,却通过使用大量的太阳能光伏和光热满足建筑物的能源消耗。
 

指标二:室内环境指标
 

被动房首先是一个舒适度很高的房子,居住建筑的室内环境应全年处于舒适状态,室内环境规定如下:
 

1、室内温度为20~26
 

2、超温频率≤10%。
 

被动式房屋允许出现超温,也就是室内温度在夏季超过26的小时数与在冬季低于20的小时数之和,与全年小时数的比值的频率≤10%。
 

这一个规定是考虑了人们有可能选择室内温度在冬季20以下,在夏季26以上生活。
 

3、室内二氧化碳浓度≤1000 ppm。
 

被动式房屋对室内二氧化碳浓度≤1000 ppm的要求确保了室内一年四季的空气必须永远处于新鲜状态。一旦超过限值,新风机组将要自动补充新鲜空气。
 

4、围护结构非透明部分内表面温差不超过3,围护结构内表面温度不低于室内温度3,门窗的室内一侧无结露现象。
 

围护结构非透明部分内表面温差不超过3和围护结构内表面温度不低于室内温度3的规定,使得被动式房屋的外围护结构任何一个部位的保温隔热性能都不能被削弱。
 

屋顶、外墙和地面不能出现梁、板、柱造成的结构性热桥,外门窗也不能出现过于薄弱部分,以避免出现结露现象。
 

5、通过管网和辅助通道传递的声音,应符合机房≤35 dB、功能房≤30 dB、起居室≤30 dB和卧室≤30 dB。
 

被动式房屋对室内噪音有了更严格的规定。
 

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中第5.3.1条规定: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厅)内的允许噪声级(A声级)昼间应小于或等于50dB,夜间应小于或等于40dB。
 

被动式房屋作为高端住宅,其控制指标比该标准值更为严格。
 

指标三:房屋气密性指标
 

房屋气密性是指室内外压差50帕的状态下,房屋每小时换气次数,被动房要求气密性N50≤0.6。
 

建筑围护结构应该具有可以隔绝室内外空气渗透的功能,这一点在冬季尤为重要,所以,被动房建筑与室外空气交换都是通过可以控制的机械系统来实现。
 

建筑的气密性能对于被动房非常重要,它的密闭性除了可以降低热量损失以外,还可以控制室内环境的湿度和保护建筑结构。



玻璃工业网
相关新闻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玻璃工业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玻璃工业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玻璃工业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友情连接
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网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  聚玻网  中国环保网  中国玻璃网  中华玻璃网  玻璃英才网  中国玻璃人才网  华夏玻璃网                                                                                                                                                                                       

主办: 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            承办: 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玻璃信息研究中心
电话:010-65762696            E-mail:chinaglassnet@163.com
京ICP备06011358
Copyright © 2010 itibmic.com All rights reserved玻璃工业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