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开展集装箱码头智能化升级改造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基于绿色能源的智慧高速公路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展高速公路绿色能源建设模式与技术规范研究,制定高速公路路侧光伏工程技术规范,探索建立绿色能源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开展绿色能源综合服务模式与市场化电力交易盈利模式研究,建设基于分布式光储系统的高速公路智慧能源服务平台,促进绿色能源发用电产业一体化发展。
通过1—2年时间,完成高速公路智慧能源服务平台开发及京津塘高速工业级能源保障工程建设。
通过3—5年时间,高速公路绿色能源至少在10个省份得到广泛应用,总结形成高速公路绿色能源建设政策建议及相关技术规范。
全文如下:
交通运输部关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开展集装箱码头智能化升级改造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商局集团关于报送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报告》(招发交物字〔2020〕105号)收悉。为重在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相关领域的目标任务,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交规划函〔2019〕859号),经研究,主要意见回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集装箱码头智能化升级改造、基于绿色能源的智慧高速公路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智能航运管理平台与大宗货物贸易运输数字服务平台建设、多式联运一体化解决方案、长江绿色航运建设、高端邮轮自主设计与建造等方面开展试点(具体要点附后),请进一步完善试点实施方案,细化试点任务,落实具体举措,明确阶段目标和时间进度,并及时向我部报备。
二、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试点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政策支持。加强上下联动,强化协同配合,鼓励各方积极参与。
三、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力争在传统集装箱码头升级改造、高速公路绿色能源及智慧运营平台建设、智能航运平台建设、“枢纽+通道+网络”多式联运运营模式、水上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建设、高端邮轮自主设计与建造技术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四、加强跟踪、督导和总结,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成功经验模式及时报送我部。每年12月底前向我部报送年度试点工作总结。
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对试点工作积极指导,在相关“十四五”规划编制等工作中加强支持。适时开展跟踪调研、监测评估和经验交流。在试点任务实施完成后组织开展考核、成果认定、宣传推广等工作。
交通运输部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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