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信厅12月28日公告河北大光明实业集团嘉晶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光明嘉晶玻璃)日熔化量700吨优质超厚低辐射镀膜玻璃生产线(2条)主体设备封存情况,并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防止已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死灰复燃。(电话:0311-87803219)
按照相关要求,大光明嘉晶玻璃列入河北省2020年平板玻璃行业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计划,该企业主体装备(生产线)于2020年9月15日封存,并已通过省市县各级验收。因存在资产、债务等纠纷,该企业暂不具备拆除条件,当地政府对企业主体设备采取了断水、断电措施,实施就地封存,并向社会公开承诺将对其加强监管,确保封存期间不可恢复生产。
据《中国建材报》报道,大光明嘉晶玻璃2×700t/d玻璃产能指标已于9月26日以司法拍卖的形式出售给贵州海生玻璃有限公司。
按照目前仍在实施的《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原[2017]337号)规定,对于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已超过国家明令淘汰期限的落后产能,已享受奖补资金和政策支持的退出产能,……均不得用于产能置换”。此前列入江苏、福建等省年度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计划的华尔润、厦门明达玻璃等企业的部分平板玻璃生产线也曾公告退出,相应生产线的产能指标未转让给其他企业。
列入河北省2020年平板玻璃行业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计划的嘉晶玻璃生产线产能指标,同时又售卖给其他企业,这是否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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