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2018年安全玻璃等6类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的21家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后处理,现将处理情况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