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做法
研究制定了相关配套实施细则和标准
2018年4月27日,发布了《合肥市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方案编制深度规定及审查要点(试行)》,以进一步提高绿色建筑工程设计质量,加强对民用建筑设计方案中有关绿色建筑内容的审查。今年内市城乡建委还将完成《合肥市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审查要点》、《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保温板外墙保温工程技术标准》等一系列配套文件的编制。
加强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闭合管理
明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质量监督机构在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中各自职责,基本形成了设计审查及备案、施工许可、质量监督、验收备案等全过程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闭合式监管体系。同时,加大动态监控和巡查力度,对履职不力的责任主体进行通报、要求严格落实整改并组织“回头看”,确保各方职责落实到位。
加强省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的试点示范
省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是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重要抓手,市城乡建委通过加强省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的试点示范作用,总结了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绿色建筑技术。2017年12月,我市获批“安徽省绿色生态城市综合试点”,试点重点项目为滨湖新区核心区区域能源项目,研究方向为基于多能互补新能源技术在区域能源系统中综合应用研究。本次试点工作的开展,意味着合肥市正逐步实现从绿色建筑项目、绿色生态城区向绿色生态城市的大跨越。目前,市城乡建委正在根据试点要求,细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启动编制《合肥市绿色生态城市指标体系》,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同时,加快推进滨湖新区中美低碳生态示范区、中欧低碳生态示范城市建设,做好集中供冷供热等示范项目跟踪服务工作。
下一步,市城乡建委将加大对《合肥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的宣贯力度。
全面执行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大型公共建筑、公共机构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2018年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开工面积比例要达到90%以上、竣工面积比例达到40%;
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执行率和施工执行率双双达到100%;
全面推广太阳能、浅层地能、空气能等在建筑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