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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赴上海现场调研排污许可证
类别:低碳绿色  日期:2018-6-6  来源:  点击率:9744  打印 关闭



     6月2日,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赴上海市调研排污许可证相关工作,部监测司、规财司、大气司、评估中心、信息中心,上海市环境保护局郭芳书记、罗海林副局长,局有关部门和相关区环保局参加调研座谈。


市环保局介绍了本市排污许可证核发情况,证后监管工作推进情况,以及下阶段工作考虑,调研组调研了上海市排污许可证后监管系统,与会相关部门就证后监管的重点工作进行了交流讨论。


 

上海市环保局按照国家推动排污许可制改革相关步骤,稳步推动许可证制度。


一是建立法规体系。《上海市环保条例》明确了排污许可核心地位,将水气声渣一并纳入排污许可;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全要素管理和全过程管理;发布许可排放量申请及核定规则,明确从严控制许可排放量,将总量减排和冬防要求纳入许可证。


二是打造排污许可核心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对未落实许可证规定进行执行报告、自行监测、台账记录和信息公开的企业进行处罚;结合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排查工作;在许可量计算、环境管理要求等方面,与环评、环境统计、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等污染源管理工作做好衔接和统一;通过建立会审和会签制度,将各项污染物排放要求和环境管理要求写入排污许可证,将许可证作为执法检查的依据,实现“一证式”监管。


三是规范许可证核发。采用编范本、理环评、对标准、核总量、定要求、强会审、做评估七个“核发七步曲”高质量完成许可证核发,为后续监管奠定基础。


四是落实按证排污。积极推动执行报告制度,火电、造纸企业已全部按期提前报告,对逾期未落实的,将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实施处罚;开展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明确检查任务、检查内容、任务流程以及监管、监测和监察三方面的具体职责,规范在线监测数据用于执法的有关规定。


上海市环保局建设了排污许可证后监管系统,落实上述排污许可证全过程监管,调研组对该平台进行了实地调研。该系统以全国排污许可信息平台上的排污许可数据为基础,一个平台、两个翅膀,在一个统一平台建成监测、监察、监管“三监联动”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目前该系统已经连通在线监测、专项监测、专项监察、例行监测、例行监察等系统,依据排污许可数据和上海市地理信息系统,打通了对每个固定污染源监测、监察工作任务的发起、任务的接收、执行及信息的反馈等工作流程及相关技术细节。


调研中上海市环保局利用平台实地模拟操作了一个监察任务,污染源监管部门根据排污许可证执法计划发起现场监察任务,监察总队被指派人员使用平板电脑接收任务,进行现场监察,现场扫描排污口标识牌二维码,拍摄照片和记录并上传平台,完成全过程监管,该平台还可以接收实验室上传的例行监测数据并初步判断是否达标。目前“三监联动”系统中已经完成250家企业国家排污许可证的数据导入,已完成 1000多块排污口标识牌的生成与打印,并实现扫码应用。下一步上海市将依托这一平台,继续开展依证监管和智慧监管工作,今年下半年开始,市区两级使用全市统一的移动执法和移动监测系统,开展中控、设施管理、无组织排放监控等试点,推动信息化的监管手段实施,确保排污许可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充分肯定了上海市在排污许可证管理方面开展的相关工作,认为上海市排污许可证工作走在全国前列,鼓励上海坚持既定方向,努力不断完善,要求生态环境部进一步宣传和推广上海做法,锐意创新工作手段,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排污许可改革任务要求。


这位负责人提出,排污许可证管理当前的工作重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夯实基础。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精细化管理,在摸清家底的情况下,实时掌握固定污染源情况。二是创新机制。通过排污许可,摆正监管与被监管关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鼓励企业自行报告,自我管理,管理部门要研究建立监管方法,摒弃保姆式服务。三是改革总量。通过排污许可制度的持续推进,逐步把区域总量落实到企业排污口总量,完善相关标准和制度,真正把对企业的浓度和总量要求落到实处。四是逐步建成固定污染源核心制度。达标排放逐步过渡为达许可排放,落实一厂一策,最终实现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综合治污和全民治污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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