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天津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维护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天津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维护管理办法》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自2016年起,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共同成立既有建筑玻璃幕墙普查整治组,针对天津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维护管理的相关办法进行了调研,并会同天津市政府法制办对天津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的维护管理进行了立法,全程从技术环节上进行专业支持。
近日,普查整治组配合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分三天共计三期分别对天津市各区县房管局主管局长、滨海新区规划国土局、执法中队、物业办负责人、市区房屋安全鉴定中心负责人、既有建筑玻璃幕墙业主等进行了针对既有建筑玻璃幕墙的政策法规、维护管理等相关内容的宣讲培训。
与此同时,协助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组织大量协会幕墙行业专家对《天津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维护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编制。并于2018年5月23日在天津市钢结构幕墙和门窗协会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天津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维护管理实施细则》审定会。参加此次会议的有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管处处长孙超、副处长尹振军,天津市钢结构幕墙和门窗协会会长张海宇、秘书长邱科、副秘书长孟宪媛、秘书处成员刘佳以及协会技术咨询委员会专家组专家代表:天津华惠安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设计院副院长张泽美、天津市华方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于淑华、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天津市质量监督检验站第二十四站幕墙检测负责人潘锦超、张帆等。
会上孙超、尹振军以及协会专家对《天津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维护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逐条审议,针对一些细节修改之后,该细则将于近期正式公布实施。
下一步将进行以下几项工作:编写《天津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资料汇编》,其中包括建立检测机构、维修单位、材料企业以及专家的推荐目录等;组织检测单位、维修单位等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既有建筑玻璃幕墙行业资格认定;配合天津市各区县房管局组织单业主、多业主以及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单位进行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维护的定期培训;组织专家组编写团体标准《天津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维修技术规程》、《天津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检查导则》等;配合属地政府及市房管局落实紧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工作。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组织专家组力量,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在既有建筑玻璃幕墙的普查和使用维护管理上协助市政府、房管局等部门进行工作,维护既有建筑玻璃幕墙的使用安全,确保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行业协会的优势,为政府部门协同助力,为幕墙行业企业提供新的发展机遇,为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维护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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