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业产品行业标准《内置遮阳中空玻璃制品》审查会于2017年12月22日在北京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展磊处长、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幕墙门窗技术中心王洪涛主任参加会议并讲话。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郭晓武工程师主持。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幕墙门窗技术中心王洪涛主任致欢迎词。他首先对参加本标准审查会的代表表示欢迎,感谢住建部、标准归口单位领导对本标准编制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感谢审查专家在百忙之中参加标准审查,给标准把好最后一道关,还感谢编制组一年来付出的努力,才能够按时完成标准的编制工作。
展磊处长对编制组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向与会代表介绍了当前我国遮阳标准的现状,重申了建筑遮阳产品标准对我国建筑节能的重要意义,提出标准编制定位要高,标准编制要写出国际水平,促进中国产品走出去。最后,展磊处长对标准审查提出了具体要求。
主编单位刘会涛高级工程师代表编制组对标准编制过程和内容做了汇报。之后,标准审查组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逐条讨论,一致认为该标准在修订过程中开展了广泛的调研,进行了充分的试验验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论证。该标准修订为产品质量提升提供了技术依据,对促进我国内置遮阳中空玻璃制品行业的整体水平提高具有重要意义。修订的标准技术先进、可操作性强,与现行相关标准相协调,达到国际水平。
内置遮阳中空玻璃制品是将中空玻璃与遮阳装置巧妙地结合在一起,形成的一种新型产品。遮阳装置可选用百叶等遮阳帘材料,与控制部件一起构成。该产品既具备中空玻璃的保温性和隔声性,还具备遮阳装置的隔热性和私密功能,可广泛用于各种住宅、写字楼、别墅、医院等外窗及玻璃幕墙上,也可应用于室内隔断等对隐私有要求的场合。
本标准代替JG/T 255-2009《内置遮阳中空玻璃制品》,与JG/T 255-200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1) 内置遮阳帘的构造分类增加了组合帘;
2) 内置遮阳装置的操作方式增加了固定;
3) 修改了标记方法;
4) 修改了遮阳材料要求;
5) 修改了均压管的要求
6) 增加了耐火完整性和真空玻璃要求;
7) 修改了外观质量、操作力要求;
8) 修改了露点要求;
9) 加速耐久性试验修改为水气密封耐久性能和气体密封耐久性能;
10) 增加了初始气体含量要求
11) 遮阳系数改为太阳得热系数;
12) 采光性能修改为可见光透射比;
13) 修改了样品规格;
14)修改了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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