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 告 2016年 第8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规定,经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现将省级政府清理整顿后报备的,符合要求的水泥、平板玻璃建成项目予以公告。 附件:符合要求的建成项目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2月23日
附件:平板玻璃:800t/d光伏玻璃生产线搬迁改造项目,台玻东海玻璃有限公司,江苏连云港市东海县
来源:原材料工业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