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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去库存再迎利好:明年棚改货币化比例将再提升
类别:热点新闻  日期:2016-11-23  来源:  点击率:7788  打印 关闭


  按照惯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在近日发布2016年1-10月全国棚户区改造进度情况,如不出意外,将会是提前完成“全年600万套改造任务”。

  这是建立在前9个月工作进度基础上的结果。2016年1-9月,全国新开工棚户区改造577万套,占年度目标任务的96%,完成投资1.2万亿元。

  一些地方政府也开始筹划2017年的棚改计划,并在2016年的基础上再度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这对于一些楼市库存压力较大的地区,将是一大利好消息。

  第一财经记者获悉,包括住建部在内的六大部委近日给地方政府下发通知,要求2017年继续大规模推进棚户区改造,统筹兼顾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结合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形势,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城市危房改造,努力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

  “要部署市县尽快启动2017年棚改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引导和鼓励居民通过选购库存商品住房等方式实施货币化安置。”上述通知称。

  2017年全国棚户区改造的具体计划指标,将在今年年底举行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会议上予以确定。

  2015年全国棚改货币化安置的比例达到了29.9%,官方曾要求今年要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向50%努力。

  按照这个比例计算,这也意味着2016年有300万套棚改房是通过货币购买来解决房源的。

  事实上,棚改货币化安置的方式对于目前三四线城市商品房过剩的房地产市场,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传统方式来看,棚户区改造需兴建大量的专用安置房,增加市场建设量。而转为货币化安置后,可通过居民自行购买商品房、政府购买商品房卖给安置居民或者直接给与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安置,这也意味着可减少一部分新建房源,另一方面也能消化一部分商品房,对于房地产市场去库存有一定帮助。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任兴洲曾表示,根据目前住房市场的现实情况,有必要利用货币化安置打通保障房与商品房之间的通道,实现住房存量资源的优化配置。

  “在高库存城市,通过货币化安置方式,以商品房库存来解决非常现实。现在很多地方楼市去库存压力很大,再建实物保障房,实际上是给市场加压,不如盘活存量资源。”任兴洲说。

  今年一些地方政府在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方面力度非常之大。

  今年3月初,河北省政府出台《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从2016年起,新启动的城镇棚户区改造及其他房屋征收项目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80%。

  2016年,包头市棚户区改造任务28705套(户)。截至11月初,该市今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工建设28705套(含纯货币安置18512套,回购安置房3889套),开工率达到100%,货币化安置比例占78%。

  据湖南省住建厅副厅长袁湘江介绍,根据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2016年、2017年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分别不得低于50%、60%。

  湖南省将对全省2017年度棚改项目申报的审查中,棚改货币化安置率未超过50%的地区不予受理;要求市州简化棚改货币化安置审批程序;指导市州、县市区搭建货币化安置房源选购信息平台,加大群众选择货币安置的奖励措施。

  2016年有6个省的棚户区改造建设任务超过30万套。而在2015年,全国计划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740万套,其中棚改580万套,湖北、山东、河南、贵州等7省全年棚改任务超过30万套。

  在“十二五”中后期,棚户区改造已成为我国保障房建设的主力类型。2014年我国改造了棚户区470万户以上,到了2015年,这一计划上调至580万套。

  根据官方数据统计,如加上2015年的580万套棚改房,自2008年至2015年的八年间,我国共计进行了2630万套的棚户区改造。

  住建部副部长倪虹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曾表示,“十三五”的棚改任务依然艰巨:一方面,“十三五”期间棚户区改造的“硬骨头”项目越来越多,征收拆迁的难度也会更大;另一方面,由于一些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速放缓,配套资金的难度也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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