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类高层病房楼项目,每层共一个护理单元,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自第三层起利用每层的监护病房作为避难间,由于每层均有外窗,故自第三层起设置消防救援口。监护病房的净面积为42.6㎡,采用自然通风防烟方式,外窗均为乙级防火窗,可开启窗扇的总有效面积为4.62㎡,监护病房的疏散门为断电时能够自动开启的自动感应甲级防火门。
该项目长边为62.64m,自第三层起每层设置2个消防救援口,间距为18.6m,其中一个消防救援口设置在监护病房的外窗,救援口的净宽度为1.0m,净高度为1.5m,距离地面高度为1.0m。
施工图审查时,审查人员提出审查整改意见:监护病房的乙级防火外窗作为消防救援口,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2.23条第4款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7.2.5条的规定。
看一下规范要求。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
2.2.3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和甲类厂房可不设置消防救援口外,在建筑的外墙上应设置便于消防救援人员出入的消防救援口,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4消防救援口应易于从室内和室外打开或破拆,采用玻璃窗时,应选用安全玻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
7.2.5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0m,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m,间距不宜大于20m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2个,设置位置应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窗口的玻璃应易于破碎,并应设置可在室外易于识别的明显标志。
两个规范中均要求救援窗的玻璃应为易于破拆的安全玻璃,而防火玻璃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建筑用安全玻璃,其结构既可以是钢化玻璃,也可以是夹层玻璃或中空玻璃等,但其安全性主要体现在防火功能上,不同结构和不同材料的防火玻璃可以实现不同级别的防火功能。
国家标准《建筑用安全玻璃第1部分:防火玻璃》GB/T 15763.1-2025第6.12节规定了单片防火玻璃的表面应力值要求。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1部分:防火玻璃》GB/T 15763.1-2025
6.12.1硼硅材质单片防火玻璃表面应力不宜小于80MPa。
6.12.2单片钠钙硅防火玻璃的表面应力应符合表10要求。

国家标准《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GB/T 15763.2-2025第5.12节规定了钢化玻璃的表面应力值要求。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化玻璃》GB/T 15763.2-2025
5.12表面应力
无开孔、无开槽、无切口的平型钢化玻璃的表面应力(σF)不应小于80MPa。
同一块钢化玻璃表面应力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应符合表13的规定。对于有开孔、有开槽、有切口钢化玻璃,或异形钢化玻璃由供需双方商定。

结合《建筑用安全玻璃第1部分:防火玻璃》GB/T 15763.1-2025和《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GB/T 15763.2-2025中对防火玻璃和钢化玻璃表面应力的要求,钢化玻璃表面应力最大值不大于100MPa,而单片钠钙硅防火玻璃的表面应力最小值应不下哟140MPa,很显然,防火玻璃的表面应力值远大于钢化玻璃的表面应力值,因此防火玻璃的破碎难度较高,而防火窗是作为解决建筑门窗洞口防火间距或隔墙耐火时间要求而设置的,火灾时不应破拆,故防火窗不应作为消防救援口。
该项目设计人员根据审查意见和规范要求,重新调整了消防救援口的设置位置,避开了避难间的防火外窗。
总结:防火窗不能作为消防救援口。